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用“四有”措施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正规化

发布日期:2020-06-22 09:09来源: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字体【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和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传承烈士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激发群众爱国热情的重要阵地。

    为推动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4月份以来,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力量对皖东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新四军二师烈士纪念林和分散在乡镇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核查统计,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落实“四有”管理保护措施:一是有档案资料,每座纪念设施都建立图片、文字和数据档案,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精准性;二是有保护协议,对乡镇零散烈士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与烈士亲属签订好委托保护协议,进一步明确保护责任;三是有保护标识,按要求统一设立烈士墓集中安葬地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备设施,提高保护水平;四是有管理制度,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巡查制度,县乡两级每年对委托给烈士陵园和烈士近亲属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巡查,对保护不力的,责令整改。(来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