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16:13 来源: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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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无牵头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事项,在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220日,共主动公开信息650余条。按照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退役军人优抚优待、移交安置、社保接续、就业创业、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申请的各项程序,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工作作为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形式,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年度工作要点之中,我局还将政务公开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并占有一定比重。同时还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之中,对工作责任不落实,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支统计全部经过招标、以及各项工作的资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局网站广泛宣传退役军人政策和工作动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让更多的人了解退役军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健全。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每月召开科室负责人工作调度会,办公室专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会上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75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物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新闻动态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发布形式主要还是以文字为主,不够生动。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三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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