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即将启动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24 17:38来源: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字体【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要求,7月24日下午,滁州市组织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视频培训。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据悉, 8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届时,残疾人员可持旧证和个人照片到县、区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

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等多种防伪技术,植入超高频两种芯片,适应当前信息技术要求,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培训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为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办理,使换证工作更加高效、便民。